攜帶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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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示報名收據或本人身分證,代理人需出示代理人身分證,身分優惠對象需出示相關證明文件,未提供或出示者,恕無法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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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項目暨額度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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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週次 |
退費條件與金額 |
九~十八週 課程 |
一、報名費、製證費:不退費 二、學分費、場地及設備使用費
三、代辦費(含學員團體意外保險、機具費)
四、 已使用公共論壇學分優惠券:不退費 |
六週課程 |
一、報名費、製證費:不退費 二、學分費、場地及設備使用費
三、代辦費(含學員團體意外保險、機具費) 學期第一週3/3(一)起:不退費 四、已使用公共論壇學分優惠券:不退費 |
其他 |
一、如有不可歸責學員事由,如懷孕、重大傷病或身故等因素導致學業中斷者,需提出相關證明辦理退費申請,得依未上課週數比例退費 二、社大未如期開課之課程,將於開課日前通知學員,並退還學員已繳納之費用(製證費除外),請學員務必於加選及退選期間結束前辦理退費,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三、辦理以上事務,請務必攜帶身分證、繳費收據等相關證明文件到本校辦公室現場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四、為避免影響班級進度,學期第五週起(3/31)不受理加選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