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社區大學志工隊加入辦法

 

如果您願意長期服務,我們需要您協助,行政庶務、服務台值班接待、   文件整理、影像紀錄、註冊櫃台、報名作業、巡視課堂…。

如果您可以付出時間較少,我們亦歡迎您單次支援活動中,攤位接待、影像紀錄、搬運器材、交通導引、機動人員、會場布置…。

如果您認同社大理念、具服務熱忱、願協助社大校務運作及參與社區服務之本校學員及社會人士均可報名加入本隊成為正式隊員。

 

報名方式

可至社區大學校本部志工服務台,索取志工召募報名表或官網志工園地填寫,填寫完成後將報名表交給社大工作人員,我們將另約時間面試,了解自己是否合適服務、認識社大,歡迎您跟我們連絡。

 

隊員應享之權利

(一)參與大會議事及討論、發言權、表決權。

(二)選舉隊長之選舉權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

(三)參加志工學習、成長、聯誼等活動。

(四)志工服務時數,依學校之辦法可取得時數認證。

 

隊員應有之義務

(一)繳交隊費,協助本隊之隊務推展。

(二)遵守本隊章程及議事錄之決議案。

(三)主動積極參與本隊活動。

(四)配合學校政策,協助學校推展各項活動。

 

隊員之行政處理原則

(一)本隊於學期中不定期召募志工成為隊員。

(二)凡志工參加本隊為隊員者,需填寫隊員資料表乙份,經幹部會議審查議決通過後正式成為隊員。

(三)隊員之退隊可自行提出,經幹部會議議決通過後退出本隊。惟該    隊員負責保管本隊財產(務)者(含電腦檔案資料),必需完成正式交接手續後始可離隊。

(四)隊員連續兩個學期服勤時數未達20小時,或末繳交隊費者,得經幹部會議主動檢討議決退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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