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異動暨戶外課程申請規範
社大課程皆須送交教育局審查,老師於課程規劃完成後,若需要進行課程異動,請在開學後兩週內提出申請,以避免來不及補送教育局進行課程核備。
因應每學期課程大綱編排之戶外課程更迭,校務行政處彙整「課程異動暨戶外課程申請規範」,確認所有課程之授課狀況,俾利核實老師之授課時數,及本校行政作業之程序,請老師詳閱下列規定,並惠予配合。
1. 補課
(1).課程若遇國定假日則停課一天;教師亦可與學員協調,另擇上課日期(須於115年7月4日前補課完成),或以延長上課時數等方式進行補課,唯須於14天前用紙本或線上表單填寫補課方式與時間,以利校方協助安排授課場域。
(2).學期第18週補課班級,上課時間應與靜態展佈展時間分開,如利用上課時間佈展,教師鐘點費則合併以一堂課計算。
2.病假
請教師務必 (最遲) 於上課當天上午,以親自打電話請假,並於隔週在課堂上與學員協調出補課時間及方式,以便校本部即時進行學員連絡、教室調度…等作業。如需長期休養,代課教師資格需遞送經校方審核通過。
3.事假及調課(含戶外課)
教師如須請事假或調課(含戶外課),請務必於14天前告知校本部,以便校本部進行教室租借、教具調度、學員連絡等作業;並提前在課堂上告知所有學員,若有學員缺席,可請班代協助通知。如因未告知校本部課程異動,造成無教室可進行授課,或鐘點費核發之差誤,由教師自行負責。
4.戶外課
(1).戶外課請務必於14天前向社大辦公室提出申請,並提前在課堂上告知所有學員,若有學員缺席,可請班代協助通知,或請社大工作人員協助聯繫。
(2).戶外課程申請可採用書面申請(見附件一),或網路表單申請。使用網路表單申請者,請以電話或E-mail向教務專員確認遞交成功(02-26228505分機112、fox@tamsui.org.tw)。
(3).單次全日戶外課至多採認兩堂課。為維護課程品質,全日戶外課請勿超過學期課程總堂數三分之一(18週課程,3次/6堂、12週課程,2次/4堂,以此類推。),並於課程大綱註明戶外課程日期。
(4).教師如以餐廳為校外上課地點,則須符合課程主題、內涵,並在課程大綱明確標示,經過校方核可方能列入上課時數,若仍於餐廳進行教學,當課程教師鐘點費則不予計算。
【注意】凡遇補課、調課、戶外課之時間安排,請教師務必徵得班級所有學員同意,並請老師務必14天前完成申請,未申請而致使校方無法核算授課時數及計算該堂課之鐘點費,由老師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