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

•原班團報時間:112/12/11(一)~112/12/16(六)
•一般報名時間:112/12/18(一)~113/2/16(五)
•本校春節期間為113年2月3日至113年2月14日,期間僅受理網路報名,請特別注意

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繳費

  週一到週五14:00〜20:00 淡水社區大學辦公室(淡水區鼻頭街22號)

•網路報名繳費➔報名操作教學請點我

課程時間

113/3/1(五)~113/7/6(六),共18週(含16週課程、1週公共論壇及1週成果展),遇假期延後或擇日補課。

需繳費用

各門課程學分費、學員團體意外保險費、場地設備使用費及報名費、製證費於報名時繳交,另各班所需材料費及講義費由各班級收取。

學分費

學分費:每學分1000元,1學分/1000元,2學分/2000元,3學分/3000元

學員團體

意外保險

為保障社區大學學員之就學期間安全,新北市社區大學自104年春季班起,依教育局【新北市社區大學委託辦理行政契約】規定,學員在學期間辦理學員團體意外保險,所需保險費應由學員負擔(一學期為200元,共保險18週,凡於課程18週內任何意外,憑收據與醫療證明最高給付1萬元,身故100萬元)。

場地設備

使用費

視個別教學點場地收費,參照淡水社區大學官網公告資訊➔請點我至官網

報名費

新生報名費200元,舊生報名費100元,無論修習幾門課程,一學期只限收取一次,當期生於112/12/29(五)前報名可免收報名費。

製證費

初辦及補辦者每次100元

鼓勵專案

※報名時請務必攜帶證明文件
1.低收入戶:憑證明學費5折優惠。
2.身心障礙:憑證明學費5折優惠。
3.原住民:憑證明學費5折優惠。
4.70歲以上(43年次)國民:憑證明學費5折優惠。
5.東南亞國籍新住民:憑證明學費7折優惠。
6.家庭共學課程共學者:憑證明3等親內共學者學分費5折優惠。

以上各優惠辦法,不限選修一門課,課程最低折扣為5折,優惠不可併行辦理。

公共論壇

學分優惠券

持112年秋季班發放之公共論壇學分費優惠劵,折抵113年春季班一門課學分費200元,請於有效期間使用,逾期作廢,遺失亦不做補發。

教師優惠

113年當期教師學分費5折優惠。

班代優惠

112年秋季班班代85折優惠。

志工優惠

淡水社區大學志工服務滿72小時,可折抵一門課學分費,滿50小時得以7折優惠選修1門學分費課程。

睦鄰專案

為感謝正德國中、鄧公國小、三芝國中、八里大崁國小對淡水社大辦學全力的支持與鼓勵,凡上述學校之教職員憑服務證報名,學分費5折優待,本項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併用。

報名手續

1. 舊生報名請攜帶學員證;新生需備1吋照片2張,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2. 現場繳交各門課程學費、學員團體意外保險費200元、場地設備使用費,以及報名費(新生200元、舊生100元)、製證費(新生初辦及舊生補辦每次100元),即完成報名手續。

3. 手續完成後,請保留收據,以便後續加/改/退選作業。註:6週課程開課後即不受理加/改/退選作業。

退費規定

1.六週課程:3/1(一)起即不受理課程退改選。

2.九到十八週課程:

(1).於113/3/1(五)~113/3/15(五)得辦理退選課程,學分費、學員團體意外保險費、場地設備使用費全額退費,但報名費與製證費不退還。
(2)於113/3/18(一)~113/3/22(五)得辦理退選課程,最高得退學費、雜費總額之70%,但學員團體意外保險費、報名費與製證費不退。
(3)於113/3/25(一)起,不受理辦理退選課程及退費。


其他退費注意事項:

1.如有不可歸責學員事由,如奉派出國或重病等因素導致學業中斷者,需於學期第八週(113/4/26)結束前,提出相關證明辦理退費申請。
2.社大未如期開課之課程,將於開課日前通知學員,並退還學員已繳納之費用(製證費除外),請學員務必於加/退/改期間結束(113/3/15)前辦理退費,以免影響權益。
3.辦理以上事務,請務必攜帶身分證、繳費收據等相關證明文件到本校辦公室現場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注意事項

1.每門課程各有不同人數限制,請提早報名,額滿為止,恕本校無法臨時增開新班。
2.課程時間與課程內容請參考課程說明,如選課前本校講師因故更改時間與內容,以最新更改內容為主,恕不做任何形式通知。如選課後本校講師因故更改時間致使無法上課者,無條件全部退費。
3.課程如人數不足或有其他因素,本校有停開課程的權利,所繳學分費、場地設備使用費及報名費全額退還。※製證費用不予退還。
4.所繳交之課程學費不包括課程教材教具費用。
5.除試聽期外,恕不開放免費旁聽,學期間如欲旁聽或報名需由工作同仁徵得該班教師同意,並於上課前至辦公室繳交旁聽費250元整,持手據上課,每門課至多旁聽2堂。額滿課程或特殊課程,本校有不開放試聽及旁聽的權利。
6.學員於選課後請牢記個人的上課時間,本校不另行通知。
7.學期進行中如遇講師因病或要務請假,講師必須擇期或課程順延補課,如遇學員個人因素請假,為維持教學進度與品質,學員不得要求講師補課,亦不可擅自跨班別或跨校區補課,請特別注意。

8.本校保留條款最終解釋權與修改或終止所有內容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